您现在的位置: 山东新闻网 > 网上东营 > 东营新闻 > 正文

山东东营市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医疗保险范围

2008-3-24 13:19:14 来源: 东营日报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近日,我市新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对暂无能力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实行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分离参保的办法。
 
  新办法规定,2001年7月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直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达不到规定年限的需一次性补缴后,方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2001年7月1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从2001年7月1日至退休时间连续缴费,累计缴费年限达到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直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2001年7月1日至退休时间未连续缴费或缴费年限男不满25年、女不满20年的,需一次性补缴后,方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补缴期间不享受待遇。
 
  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和住院统筹待遇,其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按本人退休金的6%划入,所需资金从统筹基金中列支。退休人员应参加大额医疗保险,享受大额医疗救助待遇。无单位缴纳大额医疗救助金的退休人员,其大额医疗救助金从其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等额扣缴。现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仍按原渠道参保,医疗保险待遇不变。退休职工所在单位参保后,其大额医疗救助金由其所在单位缴纳。
 
  此办法不需要财政出资,不增加企业负担,能够全面解决破产、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问题,促进城镇医疗保险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是市委、市政府关注民生,重视民生,建立覆盖全部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障制度,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又一重大举措。(记者 韩晓   通讯员 王晓强)

责任编辑:张文琪

今日推荐
山东媒体头条
 
我也评两句
匿名发表

热点推荐
社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