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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政府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林权制度改革

2008-4-17 14:47:34 来源: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近日,山东省东营市政府办公室就进一步加强林权制度改革的有关问题下发通知。

  通知指出,林权制度改革的核心是明晰林地和林木产权,落实经营主体,规范林地和林木经营权市场流转,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

  通知要求,对林地和林木权益人提出的登记申请,县区林业部门要及时受理,县区人民政府要及时依法登记造册、确权发证。林权流转要公开、公正、公平,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借此以权谋私。林业部门要明确相应机构为林权流转提供服务。要推进林业分类经营。公益林经营,对权益人给予生态补偿,其资金依法纳入市、县区财政预算,并积极帮助权益人争取上级支持;商品林经营,遵循市场规律,放宽权益人经营自主权,林业部门要加强指导服务。

  通知强调,国有和集体林地在保持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允许和鼓励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要结合土地延包换发补发经营权证,采取延包、拍卖等方式将集体林地落实到户,并依法确权发证。鼓励公司和大户参与林业经营。凡依法取得林地经营权的单位和个人,要签订林业经营合同,并到县级以上林业部门办理林权登记手续。公益林经营期限一般不低于30年,商品林经营期限一般不低于一个轮伐期或盛果期。

  通知规定,新建公路、铁路、水系等相关基础设施,要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关于林地规划建设要求,搞好造林、营林,做到同时规划、同时建设、同时验收,并同步落实林地经营主体。

  市“三网”绿化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三网”绿化工程建设期间的林权制度改革组织领导工作。市林业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牵头搞好该项工作。市农业、国土资源、水利、交通、公路、财政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搞好该项工作。各县区要根据通知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深入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加快“三网”绿化工程建设。(山东省林业局)

责任编辑:张文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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