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相关规定 东营两家药店药品GSP认证证书被撤销

2019-07-15 15:05: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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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东营7月15日讯 7月12日,东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9年第9号公告,东营港开发区长江大药房、东营市福润堂大药房有限公司仙河店2家药店因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被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根据公告,东营港开发区长江大药房、东营市福润堂大药房有限公司仙河店2家药店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不再符合认证标准,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山东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东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予以公示。(本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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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SP认证是英文Good Supply Practice的缩写,意即商品供应规范,是控制医药商品流通环节所有可能发生质量事故的因素从而防止质量事故发生的一整套管理程序,医药商品在其生产、经营和销售的全过程中,由于内外因素作用,随时都有可能发生质量问题,必须在所有这些环节上采取严格措施,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医药商品质量。药品经营企业应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GSP要求,并通过认证取得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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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瑞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