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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一男子与人纠纷报警 反因携带管制刀具被罚

2016-11-02 10:04: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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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东营11月2日讯(通讯员:赵艳芳 张丽静)近日,东营河口公安分局依法行政处罚一非法携带管制器具违法人员。

  10月30日21时许,河口公安分局接到王某报警称:因其朋友约出租车时与出租车司机发生纠纷,自己便带朋友与司机进行理论,双方发生争执,王某便报警要求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民警依法对双方进行批评教育后,发现王某随身携带一把匕首样的刀具,经调查询问,王某对自己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对该管制刀具予以收缴,并对王某予以罚款200元。

责任编辑:玄亚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