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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一男子肇事逃逸百般抵赖 证据确凿认罪伏法

2016-12-02 09:48:00 来源:大众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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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1月20日20时41分许,东营交警直属二大队事故中队接到市局指挥中心转警称:东营村迎新小区门口处,一辆皮卡车与一辆摩托车相撞,有人受伤。皮卡方在现场停留后驾车逃逸,过路群众报警,伤者已被送往医院。

  值班民警接警后,事故中队值班民警接警后,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进行现场勘查,民警到达现场后,伤者已经被送往医院救治,经过仔细的勘查:现场仅有皮卡车车碎片及被撞坏摩托车。

  办案民警通过调查访问,了解到肇事车辆车号为陕A,尾数为001的车牌,且驾驶人及乘车身穿红色工服,发生事故后在现场停留,并指责过路人不要管闲事,将伤者扶到路边不长时间后四人离开现场,民警迅速对嫌疑车展开调查,经过连夜排查陕AEQL001有重大嫌疑,经联系登记车主称已经卖出未过户,后联系到车辆当前所有人,并通过调查锁定了肇事驾驶员马某,当晚联系未果。

  第二天,正当民警准备进一步下一步行动时,伤者与民警取得联系,肇事方找到伤者要求伤者出具自己并非逃逸的证明才给伤者垫付医药费,了解到此情况后办案民警通过马某单位同事联系到马某,跟马某讲清事态的利害关系,迫于公安机关的强大压力,马某于11月23日上午到直属二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投案。

  马某到案以后百般狡辩,称事故发生后伤者方提出私了,就没有报警,后看到伤者去医院后驾车回家筹钱,当晚没有找到伤者,希望能够逃脱法律的制裁,在听取马某对于交通肇事逃逸处罚提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后事故中队成立复核小组对本事故报警记录、受害人询问笔录、现场勘察笔录、现场照片、现场见证人录像等证据材料进行分析研判,最终决定,由于该逃逸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对当事人提出的陈述和申辩不予采纳。依法对马某行政处罚措施。

  目前,马某已被行政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记者:李彦涵 通讯员:刘志华)

责任编辑:玄亚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