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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新闻发布会

2018-09-17 17:14: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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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东营9月17日讯(记者 杨瑞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国家长治久安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9月17日,东营市中级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法院工作开展情况、有关做法并公布典型案例。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指导全市法院迅速行动,积极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旗帜鲜明、全力以赴地开展工作,初步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保障,切实抓好各项责任履行

  ──迅速动员部署,市法院党组多次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传达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学习省委、市委以及最高法院、省法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全市法院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贯彻落实意见。2月28日,召开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议,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了专题部署。3月28日,印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开展专项斗争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实施步骤,实现了专项斗争的良好开局。

  ──加强组织领导,突出“一把手”责任履行,成立了廖伟忠院长任组长,刑事审判、立案信访、执行、办公室等分管领导以及市纪委派驻市法院纪检组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县区法院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为专项斗争提供了组织保障。廖伟忠院长多次对扫黑除恶工作作出具体批示,听取重大涉黑案件进展,协调、解决案件审理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9月14日到垦利区法院督导调研扫黑除恶工作,就李某某等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的前期审理准备工作提出了要求。

  ──抓好综合保障,在审判力量上,指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好的审判人员负责涉黑涉恶案件审理,针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审理难度大、复杂疑难问题多的特点,派出4名骨干法官参加全国法院专项培训,组织两级法院院长、审委会委员、刑事法官参加全省法院专题培训,刑事法官人手一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案手册》,汇集最新刑事司法政策,方便查询使用,确保办案水平。在财力、物力方面予以倾斜,改造审判法庭以适应案件审理需要,辟出专门场所设立扫黑除恶办公室,配齐配全办公设施,为案卷存放、律师阅卷、法官办案提供充分保障。

  二、立足审判职能,依法从严从快,严厉惩治黑恶势力犯罪

  ──突出打击重点,严厉打击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成员,重点打击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村霸”、非法放贷讨债、强揽工程、涉油储运等12类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对黑恶势力犯罪出重拳、下重手、“零容忍”,快立、快审、重判,确保打准、打狠、打出声威和实效。截止目前,全市法院共受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5件48人(其中3件4人因被告人系未成年人或漏犯而分案),一审判决1件29人;受理涉恶犯罪5件38人,审结3件19人,有力地震慑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坚持依法严惩方针,对黑社会性质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该判处重刑的依法判处重刑,坚决打掉其嚣张气焰。一审宣判的吴长伟等29人涉黑案中,对其中17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重刑,重刑适用率为58.6%。同时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犯罪情节较轻的初犯、偶犯以及未成年人,依法予以从轻、减轻处罚。充分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等手段,对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犯罪分子聚敛的财物和收益予以收缴,铲除黑恶势力再犯的经济基础。

  ──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严格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吃透法律政策精神,依法、准确、及时地审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既不人为“拔高”,也不人为“降格”。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准确把握犯罪构成,严格证据裁判标准,对非法证据依法予以排除,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案件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强化人权保障、程序公正,依法保障被告人在申请回避、参加庭审、质证、辩护等各个环节的诉讼权利,在彰显打击力度的同时体现审判活动的公平、公开、公正。

  三、坚持党的领导,形成工作合力,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

  ──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重点工作部署、重大案件进展等及时向党委政法委汇报,争取理解和支持,为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和配合,推进建立会商机制,对存在的分歧及时沟通、达成共识、形成合力,必要时实行重大案件提前介入,争取把问题解决在审判之前,确保打击效果。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做好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的结合文章,对全市法院近年来审理生效的涉党员刑事案件逐案梳理,集中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同时建立两级法院涉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违法犯罪信息通报机制,确保相关信息通报及时、不迟不漏。

  ──加强对下工作指导,建立案件台帐、信息报送、督查督办等多项工作机制,做到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底数清、情况明、信息畅通,及时统一执法思想和裁判标准。对涉黑案件确定专人负责指导,从庭前会议、庭审预案、开庭审理、案件宣判各个阶段,以及事实认定、证据审查、法律适用、文书起草等各个环节进行指导,通过个案指导提升整体办案水平。针对案件审理中存在的较大争议,及时协调省、市、区三级法院、检察院专题会商研讨,确保案件审理进程。

  ──主动延伸司法职能,认真剖析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深入分析案件背后的社会管理问题,查找在工程建设、物流运输、物业管理、市场治理、民间借贷等方面存在的管理漏洞,通过司法建议等形式,推动职能部门完善管理,堵塞滋生黑恶势力犯罪的漏洞。目前已向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2条,正在落实中。积极推进建立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农村“两委”换届等提供法律帮助,健全基层治理体系,巩固基层政权,减少和杜绝黑恶势力在基层蔓延、滋生。

  四、加强司法宣传,占领舆论阵地,营造扫黑除恶浓厚氛围

  ──发挥法院宣传优势,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让案件审理的过程成为一次生动的普法过程。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对审理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密切关注舆论动态,把握舆论主动权,特别是在庭前会议、开庭、宣判等关键节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案件进展,展示案件审理的公开、透明、公正,防止个案炒作,争取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加强个案宣传,拓宽刑事法制教育宣传面,放大审判效果,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在吴长伟等人涉黑、杨某等人涉恶等重大黑恶案件开庭、宣判环节,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民众代表等参加旁听。吴长伟案一审宣判后,通过微信公众号推出了“东营首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情系列报道”,用人民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定期推送相关案情和有关罪行,进一步扩大了宣传效果。目前该案系列宣传仍在进行中。

  ──开展全方位、多平台宣传,在审判法庭电子屏幕、官方网站等滚动播放扫黑除恶通告、宣传标语;借力报刊等传统媒介以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有关通知、通告,公布审理的典型案件;组织法官到人流密集的社区场所开展现场宣传,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提问,营造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通过广泛宣传,向社会和人民群众充分传达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下一步,市法院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发挥审判职能,狠抓各项工作落实,为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作出应有的贡献。同时,我们正告一切黑恶势力和“保护伞”,只要触犯刑律,人民法院都将依法严惩,决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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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