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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垦利区司法局:复议为民履职能 司法行政新使命

2020-06-12 15:28: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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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6月12日讯 近日,东营市垦利区司法局办结一起复议案件,申请人刘某因不服区公安局交警大队作出的《山东省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而申请行政复议,刘某认为自己驾车时,因车内有小孩内急,因而路边被迫停车,导致违反交通管理规则。垦利区行政复议室工作人员耐心释法,认真讲解,严格履行程序,准确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刘某经过工作人员的讲解后,正确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险性,也表示自己确实违反了行政法律法规规定,不应该采取极端方式停车,并及时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工作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东营市垦利区司法局坚持复议为民的原则,牢固落实“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的要求,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的作用,使“法润垦利促和谐,情注司法惠民生”的理念深入人心。2019年,共接收复议案件19件,全部办结,其中限期履行7件,撤销1件,维持11件。在所有的复议案件中,工作人员都坚决做到情理与法理、公平与正义、程序与实体、事实与法律的充分结合,充分彰显了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高质量高水平高层次高速度的发展。(通讯员 李智超)

责任编辑:陈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