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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玻璃砸车飞来横祸 案件免鉴顺利办结

2020-12-31 19:06: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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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2月31日讯 近日,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在诉前鉴定阶段顺利办结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王某车辆停放于居民楼下,由于4楼住户窗户玻璃脱落导致王某车辆前窗玻璃破裂,且车辆引擎盖处多处漆面受损、凹陷。后采取双方协商,经物业、居委会介入调解等方式,但4楼租户张某及房主李某均拒绝赔偿,王某遂在我院起诉,并申请对车辆损失进行诉前鉴定。本案车辆各项修理费共计2500元左右,而为此支付的鉴定费用可能与其主张的修理费用相当。故法官受理后,及时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情,释明法律及诉讼风险,积极做好双方的沟通调解工作。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张某、李某主动赔偿王某车辆修理费用2000元,王某撤回诉前鉴定申请,不再起诉,案件在诉前鉴定阶段即顺利办结。

  法官后语: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属于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财产损害的情形,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为推进“诉源治理”、“多元解纷”工作,考虑到本案鉴定费用可能高于车辆损失及责任分担情况,东营区法院针对案件积极做好诉前调解工作,最终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节约了司法资源,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法官建议,当前各居民小区普遍存在车位较为紧张的情况,车主在停放车辆时要尽量远离建筑物,以免遭受不必要的财产损失。(通讯员 张立云 侯田田)

责任编辑:陈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