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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王某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并召开打击拒执犯罪新闻发布会

2023-07-11 16:52:29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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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7月11日讯 7月11日上午,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被告人王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

  东营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7月13日,法院就原告王某与被告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民事判决,判决被告王某某偿还原告王某借款本金295万元及利息363000元,并以借款本金295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支付自2018年1月27日起至清偿之日的利息。判决生效后,王某于2018年9月4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向王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法律文书。因王某某拒不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于2018年11月21日、2021年5月18日两次决定对王某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王某某仍拒不报告其所有的位于东营市东营区天池嘉园1号楼2单元402室、颐和佳苑小区7号楼2单元102室、聚龙亨市场B区125号三处房产及收取的部分租金,拒不履行执行义务。

  东营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负有执行义务,对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依法判决被告人王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判后,东营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王某某变更强制措施,当即决定予以逮捕。

  随后,东营区人民法院召开打击拒执犯罪新闻发布会。东营区委政法委副书记李刚,东营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乃煊,东营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凯,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任勇出席新闻发布会。东营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纪鹏辉主持发布会。

  发布会上,李乃煊向参会记者简要介绍了东营区人民法院近年来打击拒执犯罪工作的基本情况。东营区人民法院根据自身工作实际,紧紧依靠党委及其政法委的领导,紧紧依靠上级法院的支持监督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支持配合,不断加强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多措并举严厉打击拒执犯罪行为,取得了良好成效。一是依靠党委领导,建立联动机制;二是强化工作落实,凝聚工作合力;三是强化责任担当,打造执行特色品牌;四是强化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执行氛围。2021年移送涉嫌拒执犯罪6件,2022年移送10件,2023年至今已移送10件。

  随后,王凯和任勇与到会媒体记者进行了深入交流,对记者提出的问题一一作出解答,就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下一步如何联动区法院将打击拒执犯罪办公室职能落实落细、东营区人民检察院如何落实《关于建立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等问题作了详细介绍,积极回应了社会关切,取得了与会媒体的充分肯定。

  下一步,东营区人民法院将在区委及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工作专班的统筹协调下,进一步深化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分工协作,压实人民法院主体责任,畅通打击拒执犯罪工作流程,深入开展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多措并举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营造诚信守法的良好氛围。(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陈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