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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东营市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2014-02-02 01:26:00 来源:东营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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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环境污染风险防控,提高企业防范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目前,山东省东营市下发通知,就开展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做出具体安排。

  根据通知要求,铜冶炼行业、铅蓄电池制造业等涉铅排放企业、皮革及其制品业、皮革鞣制加工等、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近3年内发生过严重污染事故的企业应当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鼓励石油天然气开采、石化、化工等行业企业;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使用Ⅰ、Ⅱ、Ⅲ类放射源的企业;产生、排放二恶英污染物的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对按规定投保的投保企业,环保部门将采取鼓励和引导措施,及时将投保信息通报银行业金融机构,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综合考虑投保企业的信贷风险评估、成本补偿和政府扶持政策等因素,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对应当投保而未及时投保的企业,环保部门将采取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清洁生产审核以及上市融资环保核查等制度的执行紧密结合措施方式,及时将企业未按规定投保的信息提供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其客户评级、信贷准入退出和管理提供重要依据。

  据了解,实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利用保险工具参与环境污染事故处理,利用费率杠杆机制促使企业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提升环境管理水平,一方面分散企业经营风险,促使其快速恢复正常生产,另一方面有利于发挥保险机制的社会管理功能,有利于使受害人及时获得经济补偿,稳定社会经济秩序,减轻政府负担。(文寿)

责任编辑:张福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