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司法局强化政府制度建设 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0-07-17 16:20: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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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7月17日讯 今年来,东营市司法局围绕我市“环境打造”等四项重点工作、“十大改革攻坚任务”、“九个三年行动计划”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强化政府制度建设,通过抓好各类专项清理,优化政策供给,完善涉企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制等,全力服务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攻坚战。 

  积极开展各项清理工作,破除无效制度约束。会同发改部门开展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违反《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集中清理,废止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文件3件,修改1件。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的清理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涉及公平竞争的76件规范性文件、37件其他政策措施集中清理。经过清理,修改2件,废止7件,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依法自主经营,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会同发改部门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制度规则专项清理工作,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强化合法性审核,优化政策供给。今年以来,共审核涉及企业等市场主体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9件,涉及企业上市挂牌、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优化东营明月湖基金中心若干政策措施、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中小企业限时清欠机制、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等。合法性审核中严格把握“不得违法减损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不得违法设置排除或者限制公平竞争,不得干预或者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等重点,构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市场秩序。 

  完善涉企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制。推进“开门决策”,制定涉企规范性文件时,充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等意见建议,增强文件的针对性、可行性。市司法局把征求企业、行业协会意见作为合法性审核的前置程序,要求起草部门在提请合法性审核时一律提交征求企业、行业协会意见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审核。7月16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刚刚通过的《东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从制定规范性文件计划、规范性文件调研起草、文件宣传解读这三个环节,对企业参与涉企规范性文件制定作出特别规定,全方位保障企业在政府制度建设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努力打造法治诚信的社会生态。(通讯员 刘双)

责任编辑:陈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