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广饶县法院对齐华亮等14人涉恶势力犯罪团伙犯罪一案公开宣判

2020-12-23 09:23: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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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2月23日讯 2020年12月22日上午,东营市广饶县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依法对齐华亮等14人涉恶势力犯罪团伙犯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12月,被告人齐华亮注册成立山东华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担保公司),从事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企业贷款担保、小额贴息贷款担保、创业贴息贷款担保等担保业务。2015年至2016年期间,华信担保公司作为保证人担保的多笔企业贷款到期,在代偿了一定数额的贷款本息后,为向借款人和反担保人追偿,齐华亮多次纠集、指使蒋忠良、黄骞、赵国亮等被告人参与催收。为加大催收力度,自2015年9月,齐华亮以现金雇佣方式招揽社会闲散人员组成专职催收队伍,并逐渐形成以齐华亮为纠集者,蒋忠良、黄骞、赵国亮等人参与,有组织采取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等方式进行催收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期间,该恶势力犯罪团伙实施各类犯罪事实4起;另实施团伙外犯罪事实9起,其中,2013年至2014年期间,被告人齐华亮通过指使他人采取虚增公司担保业务量、制作虚假申报材料的方式骗取奖励资金34万元、补助资金415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该恶势力犯罪团伙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当地正常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符合恶势力犯罪的认定标准。综合本案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各被告人的悔罪表现,依法判处被告人齐华亮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对其余被告人分别判处相应刑罚。(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陈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