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扫黑恶 公正铸检魂——东营检察办案、监督、服务一体化工作机制助推扫黑除恶圆满收官

2021-01-25 17:52: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1月25日讯 去年以来,面对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与涉黑涉恶案件工作量巨大的双重挑战,东营市检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六清”行动等各项要求,精准把握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环节承前启后的坐标定位,创新办案、监督、服务一体化工作机制,重拳出击大案要案,精准监督打网破伞、打财断血,延伸服务治本清源,高站位、高标准、高质效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收官。据悉,去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审查批捕涉黑涉恶案件16件39人,审查起诉22件151人,送达检察建议117份,在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绩效考核中位居第一,通过三套“组合拳”打出了公正与平安,向党和人民交出了一份满意的检察答卷。

  “扫黑除恶事关执政之基、人民幸福、投资环境,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新时代东营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西超说。

  重拳出击 大案攻坚

  对黑恶势力坚决亮剑

  2020年11月30日,由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东营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董某滨等22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一审公开宣判,首犯董某滨被判处死刑,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三年到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数额不等的罚金,至此东营地区这一重大恶势力犯罪集团走向覆灭。

   

  据悉,2007年以来,为了牟取暴利,董某滨开始在所经营的KTV内提供营利性陪侍并组织卖淫,为保证卖淫活动顺利进行,自2012年他纠集众人多次实施聚众斗殴、报复举报群众等违法犯罪活动。2013年,经济上逐渐富裕的董某滨开始对外放贷牟利,并以暴力、威胁或者“软暴力”手段,在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派出所辖区、利津县盐窝镇、河口区孤岛镇区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当地经济、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至此以董某滨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在其亲兄弟的“庇佑”下逐渐形成并发展壮大。据统计,该恶势力犯罪集团有组织地以暴力、胁迫手段实施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共28起,其中故意杀人2起。

  公安机关立案后,全市检察机关抽调6名业务骨干,组建以检察长丁西超为组长的专案组,紧盯难点疑点,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完善取证并追诉多起犯罪事实。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起诉后,他们又克服疫情影响,严格实施封闭办案,在一个月内高质高效完成了这起涉及多人、多案件事实的涉恶案件审查起诉。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我们注重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坚持深挖彻查、打伞破网、打财断血,通过线索摸排、集中攻坚等方式,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市检察院一级检察官胡树新说,该案市检察院向市纪委、监委移送线索10余条。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黄河路派出所副所长董某祥被垦利纪委监委立案调查。2020年12月2日,垦利区人民检察院对其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一案提起公诉。

  事实上,董某滨恶势力犯罪集团的覆灭是全市检察机关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东营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李某等24人涉黑案,首犯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垦利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耿某港等20人涉黑案,首犯耿某港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河口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毕某等24人涉黑案,首犯毕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一串串成绩背后是东营市检察机关落实最高检“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工作总要求的生动实践,更是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五个一律”办案机制、创新办案模式、强化沟通协作的具体实践。

  针对大案要案,检察长积极靠前指挥、带头办案,市院和县区院检察长带头出庭支持公诉。他们坚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固定证据,确保依法精准打击犯罪;在审查起诉环节,他们规范办案标准与流程,分组分批交叉阅卷,高度审慎对待每起案件,保证案件高质高效审查起诉;同时,他们强化与纪检监察机关协作配合,同步推进“伞网清除”“线索清仓”。东营市检察机关出台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梳理摸排审查移送规定》,构建了全方位摸排、规范化管理、流程化移送的线索管理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对涉黑涉恶线索和“保护伞”线索的检察官背书制度,持续深化“打伞破网”、“打财断血”成效,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的嚣张气焰。

  全国人大代表、胜利采油厂高级技师吴娟表示:“扫黑除恶是对全市检察机关作战能力的大考验,我市检察机关上下一体、协同办案,有黑必扫、除恶务尽的过硬作风令人钦佩,值得点赞。”

  充分发挥检察监督作用

  是黑恶一个不放过,

  不是黑恶一个不凑数

  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力量,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东营市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秉承“是黑恶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一个不凑数”的原则,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去年,公安机关将王某刚等6名犯罪嫌疑人以一般刑事案件移送河口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在审查案件过程中,收到了群众举报其为恶势力犯罪的线索。秉承着“深挖漏捕漏犯,做到除恶务尽”的理念,检察机关进一步与警方沟通,列明详细的补充侦查提纲,为查清该团伙是否属于恶势力犯罪提供了明确指导。由此,以王某刚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浮出水面。

  据悉,2015年至2017年间,王某刚以其控制的投资有限公司名义向外放高利贷,并以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断电、堵门阻工、驱赶从业人员等手段暴力讨债,多次实施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他还曾利用其控制的水产公司变压器及12组养殖池经营权,采取断电、断水、砸车、堵路等非法手段迫使某水产公司的养殖户使用其高价电、向其销售养殖的沙蚕,谋取非法利益。王某刚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纠集他人,使用暴力、威胁手段,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了他人生活和生产、经营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在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的共同努力下,王某刚等人的恶势力特征得以明确;同时追加遗漏犯罪事实5项,追加遗漏同案犯3人,法院判决均认定了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量刑情节。今年,河口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王某刚等人构成恶势力犯罪;被告人王某刚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二审法院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近日,该案还入选了最高检下发《检察机关补充侦查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为破解涉黑涉恶案件审查起诉难点、堵点问题,东营市检察机关在大力提升办案质效上重点发力,在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的同时,充分利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前释法说理,有效分化瓦解了黑恶组织成员“攻守同盟”,提高诉讼效率、准确及时惩罚犯罪。如垦利区人民检察院院办理的耿某港等20人涉黑案,庭审前18名被告人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瓦解了该组织成员案发前订立的攻守同盟,该案1月审结起诉,庭审5天顺利结束。

  延伸服务治本清源

  推动社会综合治理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根本在于服务大局,打击不是终点,在办理案件的同时,我们注重把服务理念嵌入涉黑涉恶办案整体流程和各个环节,让检察建议大力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市检察院扫黑办副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李辉华说。

   

  据了解,今年以来,东营市检察机关全面落实“一案一整治”要求,结合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注重黑恶势力根源的挖掘,针对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较多的重点行业领域,坚持一案一分析、一案一预防,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促进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依法治理,从源头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推动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发出检察建议117份,均被相关部门、单位采纳。

  东营“海霸”张某伟犯罪组织以合法公司为掩护,借“承包权”霸占大片海域及海域内丰富的水产资源,以零星养殖项目为幌子阻止其他渔民正常捕捞生产,以合法承包、网具受损为由收取各类“赔偿费用”,在利津县刁口海域称霸一方,极大地挤压了周边渔民的生产作业空间,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市检察机关在审查案件时发现,张某伟以公司和他人名义实际承包的海域多达4900余公顷,却通过“化整为零、分散审批”方式规避了相关部门的审批,此举属于违法违规方式获得审批。

   

  针对该起案件反映出的海域综合治理问题,市检察院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向渔业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加强行业监管、规范行政执法。多次与东营海警局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海霸”案相关案情,会商加强海上犯罪惩治和预防工作。2020年4月,市检察院在市海警局设立检察联络室,会签《关于加强检警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建立8个方面联勤联动协作机制,在打击海上犯罪、海洋行政执法、海洋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修复补偿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联合为海洋强市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执法、司法保障。

  针对涉黑案件中暴露出的银行内部管理混乱问题,东营区检察院向中国工商银行东营新区支行送达检察建议,督促治理“车贷”乱象;针对恶势力犯罪案中发现的基层组织建设、农村社会管理问题,垦利区检察院向胜坨镇政府送达检察建议,进一步强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净化农村社会环境、铲除农村黑恶势力土壤。

  “下一步,东营市检察机关将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把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持续将办案、监督,服务工作做深、做细、做透、做实,以更大战果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为东营经济社会发展、平安东营建设贡献检察力量。”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扫黑办主任李金强说。(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陈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