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医院因未按排污许可证要求检测被罚6.5万 去年曾因虚记费用被罚107万

2021-10-28 16:13: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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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0月28日讯 近日,信用中国公布文号为东环罚字﹝2021﹞开50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东营市人民医院因未按排污许可证要求检测被罚款6.5万,而在2020年8月份,该医院曾因肛肠外科虚记可见光治疗费用,被东营市医疗保障局罚款107.526万元。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年8月18日,东营市生态环境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对东营市人民医院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于2020年7月份申请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要求污水处理站周界甲烷、臭气浓度、氨(氨气)及硫化氢污染物的检测频次为季度监测,该单位2020年第四季度及2021年第一季度未对污水处理站周界甲烷、臭气浓度、氨(氨气)及硫化氢污染物进行检测。

  上述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项,东营市生态环境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对其做出罚款6.5万元的处罚决定。

  同时,鲁网记者注意到,东营市人民医院曾两次因为违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被警告,去年八月份更是因为肛肠外科虚记可见光治疗费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被东营市医疗保障局罚款107.526万元。

  据了解,东营市人民医院(山东省立医院集团东营医院)始建于1989年3月,位于南一路317号,法定代表人徐新生。根据其官方网站显示,医院包括总院、市立儿童医院、北院区(健康体检中心)和老年乐园四部分,建筑面积25万余平方米,开放床位1700余张,现有职工2300余人。年门诊量132.54 万人次,出院病人7万人次,病房手术18898台次,介入手术3836人次。(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陈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