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环境资源审判庭挂牌
鲁网5月15日讯(记者 闫洪锦 燕海霞)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省、市法院关于建立覆盖全省环境资源审判机制的意见和通知要求,5月15日上午,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在东营区人民法院辛店法庭挂牌。东营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在东营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挂牌。东营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解旭明与东营生态环境分局局长宫振卫为法庭揭牌,东营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陈焕新,辛店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聂登凌出席了揭牌仪式。
陈焕新副书记指出,东营区法院环境资源法庭成立,为东营区生态文明建设注入了新鲜力量,是东营区人民法院司法服务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环保理念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升辖区环境资源保护的治理能力,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有利于建立完善相互衔接、协调配合、联动互动的多元治理机制。
环境资源法庭和环境资源审判庭的挂牌成立,标志着东营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进入规范化、专业化、体系化轨道。其主要职能包括,涉及大气、水、土壤等自然环境污染侵权纠纷民事案件,涉及地质矿产资源保护、开发有关权属争议纠纷民事案件,涉及森林、草原、内河、湖泊、滩涂、湿地等自然资源环境保护、开发、利用等环境资源民事纠纷案件。
下一步,东营区法院将以此次挂牌为契机,牢固树立新时代环境资源司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提升环境资源案件审判能力,加强同检察、公安、环保等部门的互联互动,借鉴先进经验,争创一流,努力探索司法保护生态环境的新举措和新路径。
责任编辑:陈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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