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司法所“三注重”规范基层法律服务管理
鲁网东营6月22日讯(通讯员:冯树忠 付希红)为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兴隆司法所以“三注重”推进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一是注重学习。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加强政治学习,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践行中国特色社会法律服务工作者职责。同时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办案质量。
二是注重管理。基层法律服务所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切实提高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县局加大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工作者的指导管理力度,强化诚信监管,强化监督检查,严格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投诉案件,查清事实,对不守信用和不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法律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依法处理。
三是注重效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理念,在办案过程中要注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在平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之间,应当注重社会价值的体现。
责任编辑:玄亚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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