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广饶县李鹊司法所: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
鲁网4月17日讯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该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为加强全国人民的安全意识,积极维护国家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14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今年4月15日是第五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2020年4月16日,东营市广饶县司法局李鹊司法所积极组织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组织本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学习活动。本次学习主题为“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共同维护国家安全”,主要内容有五部分,分别是:何为国家安全;当前我国国际国内形势;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及相关罪名;如何维护国家安全;谁来保卫国家安全。
本次活动,通过定义解释、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等方式,深入浅出的向社区矫正对象讲解了国家安全的内容和生活中我们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力的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自觉维护国家安全,与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作斗争。(通讯员 田甜)
责任编辑:陈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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