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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中院反映辖区涉民生执行案件呈现三个特点

2014-02-10 22:48:00 来源:东营市人民法院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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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的要求,东营中院对辖区内十类涉民生执行案件进行了排查。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未结案件类型相对集中。26件未结案件中,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和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分别为10件、11件,另外抚养费纠纷3件,刑事附带民事人身损害赔偿纠纷2件。二是零额执行到位占比较大。未结案件所有申请执行标的额为36.64万元,其中部分执行到位6件,到位金额10.09万元;零额执行到位20件,金额11.37万元。三是各法院未结案件分布不均。未结案件中,中院2件,东营区法院13件,河口区法院2件,广饶县法院3件,垦利县法院2件,利津县法院4件,东营区法院和利津县法院的执行压力相对较大。
    下一步,东营法院综合运用各种执行措施,分阶段、分步骤地推进涉民生案件执行。一是充分利用“点对点”查控机制,及时调查、控制被执行人财产。二是充分利用罚款、拘留、限制高消费、限制处境等方式,与公安、检察机关协调配合,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三是充分利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四是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加强执行信息公开,构建公开便民的执行工作机制。五是依法开展执行救助工作,探索与其他救助制度、救助方式相结合,实现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中院执三庭供稿)
责任编辑:张福勤